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律师代理思路探析

[{“UploadId”:”v0da62g10003d93mhgiljht919174fkg”,”Duration”:921.173,”SourceProvider”:”readtt”,”ContentType”:1,”Extra”:{“audio_text”:”咱们今天要聊的呢是,在民间借贷纠纷里面。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如何从实际的案例出发,把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结合起来,构建一个比较完整的,抗辩和应对的策略体系。对这个还是很有现实意义的,那我们就直接开始吧。好的,咱们首先要讲的就是这个接案的审查。就是在一开始的时候,律师要怎么去透过这个表面的证据,去厘清这个案件真正的性质,那具体来说。律师要关注哪几个核心的方面?在这种民间借贷的案件当中,律师首先要做的就是不能被原告的一面之词,或者说他提交的一些证据所误导嗯。必须要对这个借贷的合意。款项交付的情况,还有合同的效力,这三个方面进行一个非常细致的排查。那在这些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当中,律师要怎么去识别这个借贷的合意到底是不是真实的?其实这个借条啊欠条啊,虽然是很重要的证据,但是它并不能直接就证明这个借贷关系是成立的嗯,那律师会去审查,这个借贷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生的。当时双方是什么关系,然后这个钱是从哪来的等等这些细节对。如果说这个借条上面的数额特别大,但是又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或者说出借人他其实根本就没有这个经济实力来拿出这么多钱,那这背后很有可能就存在虚假诉讼,或者说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借贷关系。确实啊,有些看似很简单的案子,背后其实关系复杂。没错没错,有的时候原告为了更容易打赢官司,会把一些本来是货款,工程款或者是投资款的债务,包装成民间借贷嗯。那这个时候律师就要去收集,双方之间的一些书面协议,聊天记录,转账时的备注,然后去结合法院的一些裁判规则。去综合判断这个款项的真实用途对,那如果说被告对这个借贷关系提出了异议,法院是不会仅凭借据就认定这个事实的。那对于这个款项交付的审查,在大额的现金交付的情况下,律师会怎么去做来核实这个真实性?民间借贷合同它是一个实践合同,就是说这个合同只有在钱真正的交到对方手里的时候,合同才成立嗯。所以如果原告说他是现金交付的大额借款,那律师会非常仔细的去审查,这个交付过程是不是可信的对。所以说这个光有借条还不够,还得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个钱确实给出去了。对呀,根据规定,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比如说交付凭证,出借人的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甚至证人证言对。那如果说原告他只是拿出了借条,但是说不清楚这个钱是怎么交付的,或者说他讲的这个交付过程让人觉得根本就不合常理嗯。那律师是可以提出来,这个借贷事实没有实际发生的,甚至可以申请法院去调查,出借人的资金来源,银行流水,看看有没有什么异常的闭环回流的情况。如果说这个案子里面,涉及到的是支付宝微信啊这种电子支付。那律师在审查这些交付记录的时候,重点会放在哪些环节?在这种电子支付的情况下,法院是会主动去调查取证的,那律师会特别关注这个支付宝账号,微信号是不是实名认证的,绑定的是哪张银行卡嗯。这个卡的开户时间,然后和对方的交易记录,资金的流向,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线索对,能帮助还原整个交易的过程。明白了,那律师在接案的时候,会从哪些方面去审查这个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其实这个民间借贷规定的第十三条,就明确的列举了一些合同无效的情形,比如说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然后转贷的嗯,或者说没有放贷资格但是以盈利为目的,经常的向不特定的对象出借款项的,那这些合同都是无效的对。那合同效力这个事情呢,法院是会主动审查的,所以律师会在一开始的时候就特别关注出借人的资金来源,他放贷的频率,这样才能为后面的,辩护做好准备。好的,那咱们来进入下一个环节啊就是实体抗辩,那在民间借贷案件当中,这个举证责任是怎么分配的?有哪些比较特殊的规则?在民间借贷案件当中,出借人他是需要对,借贷的合意,金额,期限,利率,款项交付这些事实来进行举证的嗯。那如果说被告他主张已经还钱了,或者说这个转账是用于其他的债务,那被告也是要提供相应的证据的对。然后这个时候原告还需要继续举证,证明这个借贷关系仍然是存在的,所以这里面就有一个举证责任的,两次转移。原来是这样,那这个规则对于被告的律师来讲,在制定辩护策略的时候有什么启发呢?这个规则其实对被告的律师非常有用,因为你只要能够让这个案件的事实变得真假难辨嗯,那这个时候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就会重新回到原告的身上对。然后法院的案例也明确了,对于这个借贷关系的存在,是要出借人来举证的。那这个还款的事实是要借款人来举证的,但是借款人他只要能够证明到,合理可能的程度就可以了,不需要像出借人那样,要证明到高度盖然性。好的,那如果说这个案子里面,原告只有借条,但是没有转账记录,那作为被告的律师,你会怎么来打这个官司呢?如果原告他只能拿出借条,但是拿不出转账凭证,那我们就会提出这个款项没有实际交付的抗辩嗯。尤其是像那种大额的借款,又是现金交付的,或者说这个借条还是空白的,那法院就会去综合考虑,金额,交易习惯,经济能力这些因素对。然后我们只要能够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那这个时候原告他仅仅靠这个借条,是很难胜诉的。那如果说被告主张这个钱我已经还了,那这个时候被告的律师要怎么去收集和呈现证据呢?如果被告说我已经还了钱,那我们就要去收集所有能够证明还款的证据,比如说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的转账记录嗯。然后把每一笔转给原告或者原告指定的人的钱都列出来,那如果说有些还款是没有书面凭证的,我们也可以申请当时在场的中间人出庭作证对。反正就是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这个还款的事实。那如果说这个案子里面,涉及到的利息,违约金,还有各种服务费,那被告的律师要怎么去帮当事人争取合法的利率呢?现在民间借贷的司法保护上限,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对,比如说现在一年期LPR是百分之三点零,那合法的年利率上限就是百分之十二。然后所有的这些逾期利息,违约金,中介服务费,全部都要算到这个利率里面嗯,如果超过了这个法定的上限,那超过的部分是不受法院保护的。所以说就是有的时候,这个合同里面看起来收费项目很多,但是其实最后都要合并计算对,超过的部分就不用还了。是的是的,而且法院的典型案例也明确了,就是全口径计息,不能通过拆分收费来变相的突破这个利率红线嗯。那具体的这个利息的计算方式,就是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号之前的,最高是支持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那之后的就是最高支持一年期LPR的四倍对。如果说被告已经支付了超过LPR四倍的利息,那超过的部分是可以用来抵本金的,那还没有付的,超过的部分是可以不用付的。然后如果说合同里面根本就没有约定利息,那是可以不用付利息的。行,我想知道在哪些情况下,民间借贷合同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比如说,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然后转贷的,那这种民间借贷合同是肯定无效的嗯。还有就是,没有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却以盈利为目的,经常的向不特定对象出借款项的,那这种也是会被认定为无效。那合同一旦被认定无效之后,这个钱要怎么处理呢?担保人又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合同无效之后,那你因为这个合同取得的财产,是要返还的对。然后关于这个担保的问题,如果说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也无效了,那如果担保人没有过错,他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嗯。那如果担保人有过错,他最多承担,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对了,就是这个职业放贷人,他是怎么被认定的,然后一旦被认定之后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这个司法解释里面是说,两年之内向不特定的人放贷十次以上,就会被认定为职业放贷嗯。那职业放贷的话,他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然后合同无效之后,借款人就只需要返还本金就可以了,那如果说这个出借人他有过错,比如说他是那种,反复的使用格式化的借条来放贷对。那这个时候可能连利息都要不回来。那如果这个原告的起诉已经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被告的律师要怎么利用这个诉讼时效进行有效的抗辩?这种情况下,律师首先要明确的审查这个借款的期限,和这个诉讼时效的时间嗯。如果确实已经超过了三年,并且也没有什么中断中止的情形,那就要及时的在一审的时候提出这个时效的抗辩对。这样的话就可以,合法的拒绝履行这个债务。那如果说这个债务人,他在这个诉讼时效已经过了之后,又承认了这个债务,会不会导致他又要继续还钱了呢?这个承认债务和同意继续履行债务还是不一样的嗯。就是这个诉讼时效过了之后,原告他必须要拿出,被告同意继续履行的这个证据,法院才会支持原告的请求对。那如果说只是承认,但是没有同意继续还,那是不可以的。所以律师在应对这种情况的时候,要非常仔细的审查,被告到底有没有明确的同意要还钱,而且这个诉讼时效的抗辩一定要在一审的时候提出来,不然二审就不可以再提了,除非你有新的证据。行,那在这些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当中,经常会出现这个债权人,把这个借款人的配偶也一起告上法庭。那这个时候,律师要怎么去判断这个债务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现在法院判断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看这个债务有没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嗯。或者说这个钱有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说夫妻双方有没有共同签字,或者说配偶有没有事后追认对。那如果说没有这些证据的话,那一般都会认定为是个人债务。好的,那我们接下来要聊的就是这个程序的攻防了,就是说在民间借贷的案件当中。被告的律师可以通过哪些程序上的手段,来争取一个更有利的局面?首先就是,管辖权异议这一招是很常用的嗯。如果说这个合同里面没有明确约定,在哪里打官司,那律师完全可以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来争取一个对自己当事人更方便的法院来审理这个案子对。哦,如果说这个案子里面,发现有一些经济犯罪的线索,比如说像套路贷或者非法集资这种,那这个时候律师要怎么通过程序来保护自己当事人的权益呢?如果说遇到这种涉嫌犯罪的情况,律师首先要建议当事人赶紧报警嗯。然后同时呢,依据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向法院申请,驳回起诉,并且把这个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对。那如果说这个案子的结果必须要等刑事案件的结果出来,那法院也会裁定,中止这个民事诉讼。那在这个民间借贷的案子里面,被告的律师一般在哪些情况下会选择提反诉?比如说像原告他预先在本金里面扣除了利息,或者说有暴力催收,给被告造成了损失嗯。那这个时候,律师是可以,指导被告提反诉的,把这两个争议合并到一个案子里面去处理对。这样的话就可以变被动为主动。好的,那在民间借贷的案件当中,虚假诉讼越来越多,那律师要怎么去识别这些虚假诉讼?然后有哪些应对的措施?其实民间借贷真的是虚假诉讼的高发区,那这个司法解释里面,是有非常明确的列举了一些典型的情形的,比如说这个出借人,他根本就没有能力拿出这么多钱嗯。或者说这个事实理由,一看就是不符合常理的对,那这些都是非常明显的信号。也就是说,律师只要发现了这些蛛丝马迹,就要及时的采取措施。对,如果律师发现有虚假诉讼的嫌疑,比如说原告他虚构了借贷,或者说他虚增了这个借款的金额嗯。那律师就要主动的向法庭提出抗辩,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对。如果说法院查明确实是虚假诉讼的话,那原告即使他申请撤诉,法院也是不会允许的,而且会直接判决驳回他的请求,然后对于那些恶意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法院是可以罚款拘留的,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了解了,那如果说遇到那种,以投资啊或者合伙的名义,但是实际上是民间借贷的这种案件。律师要怎么去应对?这种情况律师就要去,揭开这个表面的法律关系,就是要去查清他们真实的权利义务嗯。如果说他其实就是一个借贷关系,那就要按照民间借贷的这个规则来处理对。这样的话才能防止,原告通过这种规避的方式,来突破这个利率的上限,从而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行,那在民间借贷的案件当中,律师在代理被告的时候,要怎么去把握这个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和,遵守职业伦理之间的界限?律师肯定是要,尽最大的努力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嗯,但是这个前提绝对是不能逾越,法律和职业道德的底线对,比如说律师绝对不可以去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或者说让当事人去作伪证,也不可以为了拖延时间,而滥用诉讼权利。确实,律师还是要有自己的底线的,那如果说遇到原告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况,律师该怎么办?如果说发现对方可能有虚假诉讼的嫌疑,那律师要通过合法的方式,向法庭提出异议嗯。然后协助法官去查明这个事实的真相,而不是说以违法去对付违法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保障司法的公正和权威。明白了,那就是说,在民间借贷的案件当中,律师要怎么去通过一个系统的代理策略,来有效的整合事实调查,证据分析,法律的运用,还有程序的操作。其实民间借贷的案子看似简单,但是它是一个非常考验律师的基本功的,就是你要对这个借贷发生的背景,整个经过,每一个细节都要非常的清楚嗯,然后对双方提交的证据。都要去伪存真,还要能够准确的去把握这个举证责任的分配,然后合理的去运用这个实体法和程序法上的各种抗辩理由对。只有把这些环节都串联起来,才能够为这个被告去争取最大的利益。对,今天我们从案件的受理,到实体的抗辩,再到程序的应对,最后到职业道德,把民间借贷案件被告代理律师的,整个工作的思路都梳理了一遍。好啦,那这期节目咱们就到这里啦,感谢大家的收听,咱们下期再见,拜拜拜拜。”,”tts_meta_addr”:”https://tosv.byted.org/obj/tos-tingtoutiao/ai_podcast_meta/7657866571192255018_0.json”,”voice_type”:”sami_ai_podc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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