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护士一张病假条,两份“工作”
潘倩倩(化名)2023年入职上海一家医美机构做护士,签了两年合同,底薪七千,加上技术补贴和计件,月均到手一万八。
在同事眼里,她是个普通护士。
但在直播平台,她有个更响亮的ID——神奇妙妙(化名),固定周三到周日晚间开播,年会还拿过平台定制礼盒。
这两条轨道,本来互不干扰。
直到2025年6月底,潘倩倩因心脏不适向公司请了病假。
医院开了诊断:室性自搏、心律失常、心肌损害、胸闷,建议休息14天。
病假期间,她的直播间没停。
公司后台监测到:
7月4日凌晨00:13到02:39,她在直播。
7月6日凌晨01:35到02:53,又在直播。
7月8日深夜23:25到次日00:19,还在直播。
不仅如此,她还出现在上海线下狼人杀竞技活动现场,从下午五点播到晚上十点。
公司人事部门坐不住了。
7月10日,一封约谈邮件发到她邮箱:请您于7月11日上午10点到公司说明情况,今晚21点前确认参会。
邮件石沉大海。
7月11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潘倩倩邮箱。
公司给出的理由是:病假期间持续进行网络直播,且直播内容与医疗证明建议的休养行为明显不符。
潘倩倩申请劳动仲裁,向公司索赔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96053.75元,外加拖欠工资和未休年假折算工资。
仲裁委支持了工资部分,驳回了赔偿金。
潘倩倩不服,起诉到法院。
潘倩倩认为:她有正规医院的病假证明,公司无权干涉她病假期间的个人生活。
直播只是聊天放松,线下活动是分次录播,每轮说话不到一分钟,强度很低。
而且公司那份员工手册她根本没签过字,上面的规定对她无效。
公司则认为:狼人杀直播需要大量脑力体力,还有竞争性,心律失常患者深夜做这些,和医嘱完全矛盾。
她直播中有招揽粉丝、开会员、打赏等商业行为,不是单纯娱乐。
收到约谈通知她既不回复也不到场,态度恶劣。
二、为什么女护士病假直播会被开除,公司不用给她赔偿金?
(一)病假不是“自由假期”,休养是核心义务
病假制度设立的初衷 是 保障劳动者健康权利,体现用人单位的人文关怀。
劳动者在病假期间应当积极配合治疗、早日恢复,这既是对本人身体健康负责,也有利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开展。
潘倩倩 因心脏不适请病假,却多次深夜直播、参加线下竞技活动。
这“明显不利于病情恢复,存在拖延并加重病情的可能”。
(二)直播不是“随便玩玩”,而是有商业属性的活动
潘倩倩是固定惯常开播,直播中有招揽粉丝开会员、打赏的表述,还参与了平台线下活动并直播,平台年会上有她的主播定制专属礼盒。
她从事的并非单纯的个人娱乐,而是具有商业属性的直播活动。
利用病假期间长期从事这类活动,与病假制度设立的初衷相悖。
(三)诚实信用是底线,不是可有可无的选项
潘倩倩认为员工手册她没签收,上面的规定对她不生效。
公司无法提供员工手册原件供核对,签名的真实性存疑。
但即使不考虑员工手册,潘倩倩的行为也已经明显违背了劳动者应遵守的一般 诚实信用原则 。
第一次14天病假结束后,她又以相同理由续请14天。
收到公司约谈邮件后,既不回复也不到场说明情况。
她这种行为本身就不合理。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赔偿金不予支持。
工资部分,法院维持了仲裁结果:公司需支付拖欠工资和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共计7719.02元。
“请病假”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这个权利附带着“积极配合治疗、早日恢复”的义务。员工不能拿着病假条,做着和病情完全矛盾的事,还期望获得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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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案例素材取自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25)沪0101民初32941号裁判文书,文中当事人、公司名称全部化名。本文内容依托裁判文书、经AI辅助人工整编创作,仅作职场普法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个案情况不同,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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