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经济开发区法院化解专利侵权纠纷见闻
杨鸿,刘杰
记者 杨鸿 通讯员 刘杰
初夏时节,菏泽牡丹灼灼盛放,山东菏泽鲁西新区的科创活力伴着暖风肆意涌动。对研发者聂某来说,今年的夏天格外清新。一桩困扰他许久的专利侵权纠纷,在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柔性调解下圆满化解,更让一场商业对峙,最终化作双向奔赴的合作。
事情还要从聂某偶然在某电商平台购物时说起……
“我投入大量心血搞研发,申请专利就是为了守住成果,仿冒行为太让人心寒了。”聂某耗时数年潜心打磨的多功能超声波电子导盲杖,聚焦视障人群出行难题,凭借人性化设计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本想靠创新打开市场,然而却意外发现仿冒产品在某电商平台低价销售。
看着自己数年攻坚、反复打磨的研发成果被轻易仿冒、肆意牟利,聂某深感寒心。为守住自己的创新成果,聂某第一时间联系仿冒方,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我们是自主设计,只是看着有点像,根本不算仿冒,不构成侵权。”然而仿冒方的强硬回应,让协商陷入僵局。万般无奈下,聂某选择诉诸法院,寻求司法救济。
接手该案后,承办法官刘标深知普通创业者维权不易,决定通过菏泽经济开发区法院的四步联动调解机制,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启高效解纷通道。
所谓四步联动调解机制,即“法院推送、行政协同、调解承接、全程指导”,正是菏泽经济开发区法院聚焦知识产权纠纷专业性强、审理周期长、维权成本高等特点而探索总结的解纷模式。
鲁西新区综治中心调解室内,一份侵权比对报告摆在桌面上。这份报告是调解员李庆涛对涉案专利附图和被诉侵权产品进行比较判断后精心制作的,为后续的调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你们生产的产品与权利人的产品属于同类产品,二者的设计在整体造型、色彩搭配等方面,都具有高度相似性。”李庆涛分析道,“从法律上来讲,产品局部细微差异,不影响整体侵权事实的认定。”
聂某眼睛一亮,频频点头。仿冒方却提出自己只是借鉴了部分设计,仍不承认构成侵权。
刘标见状,跟仿冒方先聊起了创新的难处。
“你做企业做生产,肯定也想做出自己的品牌。如果自己辛苦做出来的设计被别人随便仿冒了,你心里是什么滋味?”
“现在聂老师的专利是依法申请并获得授权的,一旦认定侵权,你们不仅要停止生产销售,还要赔偿损失,更可能丢了市场口碑。”
一番入情入理的话,让仿冒方陷入了沉思。刘标趁热打铁,又详细阐释了当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以及侵权行为对企业长远发展的负面影响,打消对方“拖一拖就能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
几番沟通下来,仿冒方终于承认了自身的侵权行为,也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但提出企业投入了不少资金开模备货,一下子全额赔偿压力很大。刘标又转头给聂某做工作,说明对方已经认错,希望能给中小微创业者留一些周转空间。聂某也爽快地作出了让步。
就在双方快要敲定调解方案时,刘标又提出了一个新想法:一方有成熟的生产和线上销售渠道,一方空有专利产品,却在生产和销售环节经验不足。能不能促成双方合作?
这个提议一出,立刻让在场的人眼前一亮,双方当场就同意了合作方案。签字的时候,聂某握着刘标的手感慨道:“原本只是想讨个说法,没想到居然促成了双赢,我们研发更有底气了!”
这起专利侵权纠纷的圆满化解,正是菏泽经济开发区法院立足区域科创发展需求、创新知识产权解纷模式的一个缩影。柔性司法不仅守住了研发者的创新成果,也给犯错的市场主体留了改正空间,为区域科创活力带去司法温度。
菏泽经济开发区法院司法服务不止于办案,更主动延伸至产业一线。“我们把司法服务送到企业最需要的地方,护航特色产业做大做强。”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古雅清表示,针对重点企业与项目,法院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法官工作站,通过“一对一法治体检”“送法进企业”等活动,促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源头防范侵权风险。
“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菏泽经济开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秋桦表示,未来法院将持续深化审判机制创新,让每一份创新成果都能得到坚实守护。声明:该文章是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我们将及时处理,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pufake.com/20260612/48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