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北京肖以荣律师(打官司·写材料·案件分析指导)
很多遭遇长期家暴的老百姓,在离婚时只知道要分割财产、争取孩子抚养权,却不知道因为对方的“持续性家暴”被法律认定为“虐待”,自己还能额外获得一笔损害赔偿。北京肖律师提醒您:根据司法解释第一条,只要家暴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就构成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虐待”,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笔钱不是施舍,是法律对受害者的保护。今天肖律师就教您如何在离婚官司中,稳稳把这笔赔偿拿到手。
维权步骤:
第一步:在起诉前就锁定“虐待”定性
您不需要单独告“虐待”,而是在离婚起诉状中,明确写明:“被告长期、反复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具有持续性和经常性,依据司法解释第一条,构成法律上的虐待。” 同时附上您收集的家暴证据——报警记录、伤情鉴定、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法院一旦认定虐待,您就自动获得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二步:计算赔偿数额,别要少了
损害赔偿包括两部分:
物质损失: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所有因家暴产生的实际花销,保留好票据。
精神损害:这部分由法院根据虐待的严重程度、持续时间、造成的心理创伤酌情判决。一般几千到几万不等,情节严重的甚至更高。肖律师建议您提出一个合理的数额(比如25万元),同时提交心理咨询记录或诊断证明,证明您患有焦虑、抑郁等创伤后应激障碍。
第三步:在法庭上抓住三个关键点
强调“持续性”和“经常性”:比如“近一年内报警6次”“三个月内就医4次”,用次数说话。
反驳对方“只是夫妻吵架”的说法:您要说“法律明确规定,持续经常的家暴就是虐待,不是普通争吵”。
如果对方不承认,申请法院调取出警记录、医院病历,这些官方文件对方赖不掉。
注意事项:
损害赔偿必须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如果离婚时没提,离婚后再单独起诉,法院可能不受理。
即便您自己也有过错(比如争吵中回嘴了),只要不是法律上的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一般不影响您索赔。
如果对方没钱,您也别放弃索赔,判决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冻结他的工资、存款。
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可以去当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免费指派律师帮您。
北京肖律师办案近十年,打官司、写材料、咨询指导精准高效安全靠谱维权。关注肖律师,让每一份伤害都能依法获得补偿,别让施暴者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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