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归子女的房屋被拆迁,遇债务纠纷拆迁款被法院冻结怎么办?

【导读】

大家好,我是杭州婚姻家事律师陶苏芳。在当事人咨询中,我遇到过一个非常典型且极具代表性的案例:父母离婚时约定将祖传房屋留给儿子,房屋拆迁后补偿款却被法院冻结。很多当事人遇到这种情况会感到绝望,认为钱肯定保不住了。但事实上,只要理清法律关系,依然有合法维权的空间。今天,我就结合这起真实案例,为大家深度拆解其中的法律逻辑。

一、案情回顾:离婚赠与房屋,拆迁款却遭冻结

张哥与王姐育有一独生子小张。两人在离婚时签订《离婚协议》,明确约定张哥在婚内继承的一间祖传房屋归小张所有。后来,该房屋被拆迁,小张顺利获得了一笔拆迁补偿款。

然而,由于张哥在离婚时有到期债务未履行,债权人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随即冻结了小张名下的这笔拆迁补偿款。小张不服,提出执行异议,但被法院驳回。法院的理由是:张哥在明知对外负有债务且已进入执行阶段的情况下,仍将案涉房屋份额约定归案外人(小张)所有,该行为明显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对债权人不具有约束力。

二、律师破局:精准切割债务,保住半数补偿款

面对不利局面,小张起诉至法院。经过审理,法院最终作出了有利于小张的判决:虽然张哥的赠与行为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但该债务属于张哥的个人债务,并非张哥与王姐的夫妻共同债务。因此,王姐在协议中赠与小张的份额依然有效。法院最终确定张哥与王姐对该房屋等额享有(各占50%)的份额,判决王姐交付小张1/2的拆迁补偿款。

这意味着,小张成功保住了被冻结拆迁款的一半,而张哥的债权人也仅能划扣属于张哥的那1/2份额。

三、陶律师深度解析:本案的三大核心法律点

这起案件之所以能够迎来反转,核心在于对以下三个法律要点的精准把握:

1. 明知负债仍赠与,债权人可主张撤销:张哥与王姐离婚时,其个人债务已进入执行阶段,张哥对此是明知的。在这种情况下,将财产无偿赠与给子女,在法律上极易被认定为恶意逃避债务,从而被判定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2. 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的严格界限:这是本案破局的关键。虽然张哥的赠与行为有瑕疵,但法院严格审查了债务的性质,认定该债务为张哥的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这一认定,直接保护了非负债方(王姐)的合法财产权益。

3. 按份共有原则下的权益保全:既然债务属于个人,那么非负债方基于离婚协议作出的赠与约定就是合法有效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等额享有的原则,王姐有权将自己享有的50%份额赠与给小张,这部分权益不受张哥个人债务的牵连。

四、陶律师温馨提示

在婚姻家事与财产纠纷中,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条款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您在离婚时涉及财产赠与子女,且一方存在潜在债务风险,务必提前进行专业的法律风险评估。

【作者简介】

陶苏芳律师:

执业13年、杭州市律协民事专委会委员、宏昊所家事业务部副主任

擅长继承、离婚、分家析产等婚姻家事案件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及商事案件代理

约定归子女的房屋被拆迁,遇债务纠纷拆迁款被法院冻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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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帮忙还贷,这样的房屋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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