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中涉“假离婚”财产约定情形,实务中难点在于财产分割复杂且涉及贷款,在法院调解时若将财产分割等详细方案写入调解书需追加诉讼请求并补缴诉讼费,当事人可能因节省费用而不愿写入,这易导致后续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实践中,对于此类复杂财产的分割认定,不同法院的裁判尺度也存在一定差异,当事人往往难以自行把握风险。
“在李某与魏某的离婚纠纷案件中,李某委托律师时称双方已就财产分割协商一致无争议,但实际双方拥有两套房产、一辆汽车及复杂贷款。在法院调解过程中,双方达成了包含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及30万元补偿款的详细方案。然而,法官告知若要将这些内容写入调解书需追加诉讼请求并补缴诉讼费。李某面临着是否追加请求的抉择,其请求面临因费用问题而无法完整明确财产分割的风险。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接受李某委托。
张慧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在接受委托后,向李某充分释明了不将财产分割等详细内容写入调解书可能带来的风险。考虑到李某为节省费用坚持不写入,张慧律师制作了谈话笔录,由李某签字确认自行承担后果。张慧律师通过与法院沟通,在调解过程中积极推动双方就离婚及补偿款达成共识。
最终,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书仅确认了离婚及30万元补偿,未涉及具体财产分割。此案表明,在离婚纠纷涉及复杂财产分割且当事人因费用问题有特殊考量时,律师充分释明风险并制作相关笔录固定当事人意愿,能有效保障律师自身及当事人的权益。张慧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处理方式,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提醒律师在处理类似案件时要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并做好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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