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离婚女方没有同意,随后男方便不再给孩子生活费,而家里的大部分存款却在女方手里。面对这种情况,等到真正离婚时,能否索要这段时间的抚养费成为了许多人心中的疑惑。

从现实情况来看,这笔抚养费很难单独主张。因为女方带孩子所花费的钱,本质上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既然钱本来就在女方这里,就没有办法单独再要一笔抚养费。
除非男方自始至终从来没有给过孩子抚养费,并且他的钱也不在女方手里,这种情况下才可以去主张索要。所以与其纠结能否要这段时间的抚养费,不如先把这笔共同财产保存好,离婚时再依法分割,现在养孩子正常花销即可。
然而从法律角度深究,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并非毫无救济途径。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并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或解除而中断。
即便双方尚未离婚,若男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女方完全有权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支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抚养费。
尤其在夫妻分居期间,双方经济相对独立,若孩子随女方生活而男方未履行照顾义务,女方可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遇到未离婚不给抚养费的情况,解决途径也是多样的。可以先尝试与男方沟通协商,通过亲友或居委会等第三方介入调解,明确告知抚养孩子是其法定义务。
若协商无果,女方可准备孩子的出生证明、男方拒付抚养费的证据以及生活费用支出凭证等,以孩子名义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数额。
若男方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则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法院判决后若男方仍不支付,女方还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或查封拍卖财产来保障孩子权益。
总体而言,当面临未离婚男方拒付生活费的情形,若存款在女方手中,正常开销夫妻共同财产是合理的应对方式,重点在于保存好财产等待离婚分割。
但若男方控制财产且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法律同样赋予了未成年子女要求给付抚养费的权利,通过合法途径依然能够维护孩子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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