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人员会随便加你微信吗?注意!这些情况要当心了

“法官加我微信了,是不是代表我这个案子有希望了?”“有人自称是法院的加我微信,说可以帮忙‘疏通关系’,我该不该通过?”——这类问题,经常有当事人来咨询。今天就把这件事说清楚。

原则上,禁止私下添加当事人微信

法院工作人员会随便加你微信吗?注意!这些情况要当心了

法院内部有严格的纪律规定。根据“三个规定”中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司法人员与当事人接触、交往,应当符合法律纪律规定,防止当事人以不正当方式对案件办理进行干涉或者施加影响。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接待当事人,因办案需要确需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接触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

简单来说,法院工作人员不能随便私下添加当事人微信。如果确实因办案需要加微信,也必须经过审批,并且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进行规范操作。

真正需要加微信的,都是规范的办案方式

不过,随着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微信也确实被用于一些规范的诉讼活动。比如,有的法院推行“一案一群”沟通机制,当事人或代理人在备注案号、姓名和联系方式后,可以添加办案团队的工作微信,由法院统一管理。案件结案后,办案团队还会删除相应当事人的微信好友,确保信息安全。

还有一种情况是,当事人第一次到法院起诉或应诉时,法院会要求当事人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填写微信号,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助理或主审法官可以添加当事人为微信好友,组建案件微信群进行诉讼活动。

也就是说,即使是合法的添加,也一定是在案件已经立案、程序规范、身份确认的前提下进行的,绝不是随便一个陌生人自称法院工作人员加你微信就能通过的。

法院工作人员会随便加你微信吗?注意!这些情况要当心了

真正的风险:冒充法院工作人员的诈骗

很多当事人不知道,冒充法院工作人员添加微信,是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发手段之一。诈骗分子通常冒充法院等公职人员,以受害者涉嫌违法犯罪为由,制造恐慌,诱导受害者主动切断与外界联系,再通过让受害人取现金、转账等方式转移资金。

常见的套路包括:对方自称是法院工作人员,要求添加微信,发送虚假的逮捕文书、通缉令,然后以“资金审查”“安全账户”等名义要求你转账。提示:公安机关、法院工作人员不会通过虚拟号码与群众联系,不会通过社交软件发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

还有一个真实的诈骗案例:有人冒充法院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当事人,谎称可协助办理离婚手续、争取子女抚养权,以“疏通关系费”“诉讼代理费”等名目反复索要钱财,累计骗取10万余元。这些案例告诉我们,不要轻易相信陌生微信好友自称“法院工作人员”的说法。

法院工作人员不是不能加当事人微信,但一定是在案件已经立案、程序合规、身份确认的前提下,出于办案需要并且经过审批之后进行的。那种主动找上门、自称“法院工作人员”的陌生微信好友,十有八九是骗子。

法院工作人员会随便加你微信吗?注意!这些情况要当心了

记住一句话:真法官依法依规,不会私下找你“通融”;假法官嘘寒问暖,专门盯着你的钱包。 遇到自称法院工作人员加微信的情况,先冷静,再核实,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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