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名五十三岁的女士,常年忍受丈夫家暴,一心只想快速解除婚姻关系,索性签下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书。男方办完手续后饮酒熟睡,女士偶然翻看对方手机,意外发现丈夫和婚外异性长期往来,不仅采购私密用品,还留存大量暧昧信息。女士拿着手机讨要说法,第二天再次遭到丈夫动手殴打,第三者更是打来电话出言恐吓,扬言要伤害女士性命。这时她才恍然大悟,家中一千四百万婚内共同财产,早已被男方悄悄转移一空。
离婚之后女士没有经济来源,早年挨打落下多种慢性病,需要长期在北京复诊拿药,每月固定医药费就要七千多元。拮据的收入支撑不起高额花销,她只能租住几十元一晚的廉价小旅馆,独自负担正在攻读研究生的女儿所有开销。回想过往日子,女儿年少时也难逃男方严苛管束,考试达不到满分就会被打骂,女士上前阻拦,每次都会跟着一同受皮肉之苦。
走投无路的女士整理全部证据,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想要追回本该属于自己的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典相关条例,夫妻任意一方私自藏匿、转移婚内共有资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实情,有权起诉重新分割财产,恶意转移财产的一方,法院可判定少分或是不分财产。
男方同时存在婚内出轨,长期实施家庭暴力两项法定过错,女士手握聊天记录、伤情诊疗单据、恐吓通话记录等完整证据,除追回被转移资产以外,还能依法索要离婚损害赔偿金。很多遭受家暴的当事人,仓促离婚轻易放弃财产,很容易落入配偶提前布置的财产陷阱,事后发现权益受损,及时借助法律维权才是稳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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