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例库新增10件执行案件裁判要旨(2026.4.1-5.31)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
整理:民商法茶座
注:01-10均为参考案例
第一部分 执行实施类案件
一、首次及恢复执行案件、财产保全执行案件
01.某酒业集团与
2026-17-5-101-001 / 执行实施 / 首次执行案件 /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11.29 / (2024)苏13执他92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6.03.19
【执行要旨】1.被执行
01.安徽某制造公司与安徽某金属公司执行实施案——提级执行促推实质解纷
2026-17-5-101-005 / 执行实施 / 首次执行案件 /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0.25 / (2023)皖08执471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6.04.01
【执行要旨】涉及工程维修等行为义务的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原执行法院长期未能执结,执行工作不能有效推进的,上级法院可以依法提级执行;提级执行后,也应当注意用好执行和解机制,注重统筹协调化解思路,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引导双方当事人求同存异、互谅互让,在合理范围内达成和解,实现实质解纷。
02.张某恒与河北省安国市某林药业有限公司执行实施案——参照破产重整程序,引入“临时管理人”,一揽子解决涉企系列纠纷
2026-17-5-101-006 / 执行实施 / 首次执行案件 / 安国市人民法院 / 2021.03.16 / (2020)冀0683执931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6.04.30
【执行要旨】被执行企业因资金断流引发大量债务纠纷而进入执行程序,但自身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与发展潜力的,执行法院经征得该企业及其债权人同意后,可以参照破产预重整制度,在救治企业的同时,推动相关债务纠纷一揽子化解,具体措施包括:引入第三方会计公司作为“临时管理人”监管公司生产经营;通过“活封”资产、依法催收被执行企业的到期债权等方式,帮助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增强债务履行能力;召开债权人会议,登记并确认债权,形成一揽子的债务清偿方案,促成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实现各方利益共赢。
03.郭某来诉长某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实施案——通过分析资产负债表查找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措施实现执行
2026-17-5-101-007 / 执行实施 / 首次执行案件 / 成渝金融法院 / 2024.04.25 / (2023)渝87执2978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6.05.12
【执行要旨】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人企业没有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常见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被执行人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结合资产负债表等查找被执行人对他人可能享有的到期债权线索,并对到期债权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04.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实施案——涉民生租赁物腾退执行案件应当强化规范文明执行理念
2026-17-5-101-008 / 执行实施 / 首次执行案件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2023.10.20 / (2023)渝0103执8259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6.05.13
【执行要旨】人民法院在对菜市场、商业街中的商铺等涉民生租赁物的腾退执行案件中,应当强化规范文明执行理念,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强制腾退对第三方承租人、周围居民等生产生活的影响。在取得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且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积极促成申请执行人和第三方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协议,代替强制腾退,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05.重庆业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与重庆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列执行实施案——涉烂尾工程处置执行案件中,多个债权人以债入股成立新公司,新公司通过以物抵债整体受让并盘活烂尾项目,实现多方共赢
2026-17-5-101-009 / 执行实施 / 首次执行案件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2.29 / (2018)渝01执1523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6.05.14
【执行要旨】执行程序拍卖处置的“烂尾楼”所涉债务关系复杂,经拍卖流拍且继续拍卖所得价款明显难以清偿全部债权的,人民法院可结合案件实际,经征得债权人同意,引导其以债入股成立新公司(将债权转让给新公司以获得新公司相应的股权),由新公司以以物抵债方式整体受让烂尾项目,并通过续建与销售剩余房产盘活项目资产,实现财产价值最大化,以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以及购房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06.赵某与江某某执行实施案——定期给付未成年人抚养费的执行方法
2026-17-5-101-010 / 执行实施 / 首次执行案件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2024.10.16 / (2024)渝0103执12502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6.05.28
【执行要旨】涉定期给付未成年人抚养费的执行案件,具有履行周期长、申请反复性强的特点。申请人同时申请强制执行拖欠与待付抚养费的,执行法院可以在查清欠付成因、化解关联分歧的基础上,通过合理制定执行方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推动纠纷实质化解。具体做法包括:对于已届履行期的抚养费,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积极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对于未届履行期的抚养费,依托被执行人固定薪酬渠道定期提取抚养费;依法向被执行人固定薪酬发放单位发出执行配套文书,固化后续履行方式,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第二部分 执行审查类案件
二、执行异议案件(无)
三、执行复议案件
07.镇雄县某煤矿有限公司与龙某宇、张某琼执行复议案——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将连带责任改为按份责任,部分被执行人据此履行完毕相应责任份额的,对该部分被执行人而言,执行和解协议即已履行完毕
2026-17-5-202-004 / 执行 / 执行复议案件 /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8.20 / (2020)渝04执复27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6.05.21
【裁判要旨】申请执行人与同案多个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将执行依据确定的各被执行人的连带责任改为按份责任,部分被执行人据此履行完毕自己的责任份额的,对该部分被执行人而言,执行和解协议即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因其他被执行人未履行自己的责任份额,申请按照执行依据恢复执行的,人民法院仅应对该其他被执行人恢复执行,对前述履行完毕责任份额的部分被执行人不得恢复执行。
四、执行监督案件
08.郭某真与李某执行监督案——被执行人长期不在户籍地居住但又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申请执行仲 裁裁决案件应由户籍地法院管辖
2026-17-5-203-001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4.12.21 / (2024)最高法执监527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6.04.01
【裁判要旨】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人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且无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存在经常居住地的,该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执行申请,不得以“被执行人长期不在户籍住所地居住”“当地没有其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等理由裁定驳回执行申请。
09.上海某川沐浴有限公司与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等执行监督案——租赁合同续签情况下能否不带租拍卖的审查认定
2026-17-5-203-002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5.08.25 / (2025)最高法执监266号 / 执行监督 / 入库日期:2026.05.20
【裁判要旨】拍卖财产上的租赁权在抵押权之后设立的,执行法院在拍卖该财产以实现抵押权时,可以除去租赁后拍卖。承租人与出租人多次续签租赁合同的,租赁权的设立时间应以最后一次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其他执行案件(无)
第四部分 有关执行之诉、涉执行国家赔偿等案件
六、有关执行之诉(无)
10.郑某诉宜宾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李某良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夫妻离婚时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能否排除强制执行的认定
2026-07-2-512-001 / 民事 / 执行异议之诉 /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5.08.05 / (2025)川15民终1174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6.05.14
【裁判要旨】对于夫妻离婚时约定共有房屋归一方所有,但是因房屋设有按揭贷款抵押等权利负担,无法及时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导致登记权利人与实际权利人不相符,从而引发执行异议之诉的情形,如果婚姻关系解除时点早于申请执行人的普通债权形成时间,且当事人不存在通过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况,实际权利人以离婚时已约定房产归属为由请求排除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七、涉执行国家赔偿案件(无)
八、涉执行刑事(无)
九、其它(无)
整理:民商法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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