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永远是核心矛盾点。很多人分不清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最后导致自身权益受损。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教大家精准区分,做好财产规划。
首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
其次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专用的生活用品;遗嘱或赠与中明确归个人所有的财产。这里重点提醒:婚前全款房产,婚后不会自动变为共同财产;但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高频争议点: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另外,婚内一方擅自转移、隐匿、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一定要及时收集证据,必要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守住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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